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届《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就业科 时间:2019/10/09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届毕业研究生推荐工作,根据工作实际与毕业研究生需求,为毕业研究生就业提供便利,现将我校2020届《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下载说明

请从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创业信息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A3纸双面打印(建议用80克纸)。

二、工作要求

1.《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研究生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主要推荐材料,是毕业研究生用来证明身份及基本情况的有效凭证,也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推荐表填写务必认真、客观、真实、清晰、美观。

2.毕业研究生本人要如实填写推荐表,如有虚假信息,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非计划内、定向、在职研究生不需要办理。

三、使用方法

推荐表原件只有一份,毕业研究生在未确定意向之前,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件。确定就业意向后,才能将就业推荐表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四、填写要求

1.推荐表除“导师推荐意见”、“学院意见”、“学校意见”栏目外,其他内容均须采用打印方式填写,手写无效。

2.推荐表编号由学院根据学校划分号段给定的初始号依序统一编制(各学院号段分配表见附件1)。

3.请将《2020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编号信息表》(见附件2)的书面版本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电子版本发送到sdnuyjsjy@163.com。

4.推荐表填写不得缺项、漏项,没有的要填写“无”。

5.其它填写要求见推荐表和附件3。

五、审核要求

各学院须严格审核毕业研究生所填内容,研究生辅导员要严格把关,确保准确无误,并在“学院意见”栏填写“情况属实”,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审核无误后,于10月16日上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两校区办公室(英华楼211、文化楼308)审核盖章。

六、其他事宜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因情况发生变化,学校不再出具推荐材料。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