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19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和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学校将在年底通过网络发布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报告。为准确掌握我校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状况,为学校公布毕业研究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报告提供科学依据,学校决定开展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是准确掌握毕业研究生就业数据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扎实推进。要本着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详实地做好调查工作。要及时总结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毕业研究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对策措施。

二、统计要求

    1.准确填写毕业研究生基本信息,如姓名(中间不留空格)、学号、专业(全称)等字段。

    2.准确、全面、规范地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

    就业方式:签约派遣、升学、出国(境)学习、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业、参军入伍、国家基层项目、三支一扶、社区计划、特岗教师、自由职业、临时性工作等,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该栏目填“待业”。

    初次就业时间:填写研究生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时间。格式:年月,如201802。(年份不能简写,月份为个位数的,要在月份前加“0”)

    工作单位所在区域:具体到地级市,格式:安徽省芜湖市。(省属县的地区,要填写其所属的地级市。如山东省滕州市,应该填写山东省枣庄市;山东省微山县,应该填写山东省济宁市。)

    单位名称:就业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外资公司写中文名称;无工作单位的写“无”,在“备注”注明原因(如“备考博士研究生”、“备考公务员”、“备考教师岗位”、“备考其他事业单位”、自主创业、待业等)。

    单位性质:填写“公务员”、“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及其他企业”、“部队”、“西部计划”、“社区公益岗位就业计划”、“选调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其他基层就业计划”、“其他”

    单位邮编:详细准确填写。

    单位通讯地址:详细准确填写。

    单位联系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如“人力资源部”、“XX科”、“XX学院党委(党总支)办公室”等。

    单位联系人:负责学生的人事关系,且能够联系到学生本人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

    单位联系电话:单位联系人的办公电话,要求提供固定电话(格式:区号-座机号码,如0531-88888888)。如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为移动电话号码,须核实后才能填报。

    研究生联系方式:统计研究生最新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格式同上或手机号);统计学生常用的电子邮箱。

    研究生对工作单位的满意度:满意/较为满意/一般/不满意。

    研究生对学校、学院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建议:如实填写。

研究生对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建议:如实填写。

3.所有数据只统计2018届毕业研究生,未能按期毕业学生不统计,表格统计信息,博士在上,硕士在下。

三、材料报送

1、附件1、2、3电子版报送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就业率统计表》、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调查信息表》附件3《山东师范大学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单位性质调查表》

   (1报送时间:201812月6日(星期)前

   (2报送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dnuyjsjy@163.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材料。

    2、附件1、2纸质版报送: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就业率统计表》、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调查信息表》

   (1报送时间:根据学校复核情况,完成相应的信息完善和修正工作后再报送纸质材料(在电子版本上交后一周之内,即12月14号前

   (2报送方式:A3纸张横向打印(加盖学院公章),送交两校区办公室英华楼211、文化334

                                  

 

 

                                                                研究生工作部

                                                                20181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