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8年度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2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要求,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研究生就业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圆满完成2018年度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己任,扎实做好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交流经验,深入推进我校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2018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

2、“研究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2018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创新实践指导工作的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通知,积极营造全员关心、参与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扎实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努力为研究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积极帮扶困难毕业研究生就业,各单位研究生就业率原则上不低于全校毕业研究生平均水平,无重大工作失误。

积极承办或组织研究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及专业技能竞赛,效果显著,成绩优异。

2、研究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专心为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通知;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关注学生成长成才诉求,不断提高个人业务水平。本年度没有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工作成绩突出,毕业研究生满意度高。

扎实开展研究生生涯教育、就业培训、创新培育、竞赛指导等工作,业务精湛,成果丰硕。

三、表彰和推荐名额

1、表彰名额:拟表彰“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10个,“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10名。

2、推荐名额:各单位可自愿申报“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各单位推荐“研究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1名。

四、评选程序

1、各单位在对2018届研究生就业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结合实际,填写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材料,确定研究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的推荐人选。

2、1月10日前将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见附件)送交两校区办公室:文化楼334、英华楼211。单位送交的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正文格式为“仿宋小4号,行间距:固定值20”,两类材料均送交20份(加盖单位公章,复印无效),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dnuyjsjy@163.com。

3、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全校申报材料,经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表彰名单。

五、评选工作原则

1、各单位要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此次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评选为契机,认真分析本单位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成绩和不足,着力发现并解决研究生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科学制定促进研究生高质量就业的有力措施,努力提升本单位研究生就业创业水平,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创新实践素质和职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研究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做好研究生就业工作优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通过对本单位具体从事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人员的全面考察,确定推荐人选,并认真总结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

3、各单位要严肃评选纪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对未遵守评选工作原则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月2日